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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2025-9-2 20:56|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30| 评论: 0

摘要: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是企业所得税处理中的重要环节,其核心规定和操作要点如下:一、政策依据基础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包括资产 ...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是企业所得税处理中的重要环节,其核心规定和操作要点如下:

一、政策依据

基础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包括资产损失)准予税前扣除‌。
配套文件‌:具体操作遵循《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及财税〔2009〕57号文件‌。

二、资产损失分类

实际资产损失‌:因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产生的损失(如固定资产报废、存货销售亏损)‌。
法定资产损失‌:虽未实际处置但符合税法条件计算的损失(如应收账款坏账、存货被盗)‌。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三、申报方式与材料

清单申报‌:适用于正常经营中按公允价格销售、转让的损失,需提交《资产损失清单申报表》及明细表‌。
专项申报‌:其他损失需逐笔填报《资产损失专项申报表》,并附合同、破产公告、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四、可扣除的损失类型

货币类‌:现金丢失、坏账损失(需债务人破产/死亡等证明)‌。
非货币类‌:存货霉变、固定资产毁损、投资损失(被投资方破产清算)‌。
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

五、注意事项

时限要求‌:需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5月31日前)完成‌。
不可扣除项目‌:股息红利、税收滞纳金、罚金等不得扣除‌。
特殊情形‌:3年以上未收回的应收款项需专项说明并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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