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体系较为复杂,根据企业的类型、规模、所处行业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以下是中国主要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基本税率:25%
- 适用于大多数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优惠税率:20%
- 适用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如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但根据税收协定或安排,实际征收时通常按10% 的预提所得税率执行。
优惠税率:15%
- 高新技术企业: 经认定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
-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 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按15%征收)。
-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 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15%征收)。
- 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和生产的企业。
优惠税率:小型微利企业
- 这是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居民企业)的特殊优惠政策,不是单一税率,而是优惠计算方式。其核心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分段,适用较低的实际税负:
- 年应纳税所得额 ≤ 300万元人民币:
-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 = 12.5% * 20% = 2.5%)
-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 = 25% * 20% = 5%)
- 年应纳税所得额 > 300万元人民币: 不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25% 的法定税率全额征收。
- 重要提示: 小型微利企业除了应纳税所得额标准外,还有从业人数(工业企业≤300人,其他企业≤300人)和资产总额(工业企业≤5000万元,其他企业≤5000万元)的限制。该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优惠税率:0%
- 主要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特定所得(如国际运输所得),或根据税收协定/安排享受免税的情况。
- 某些特定区域(如海南自由贸易港)对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其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在一定条件下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0%)。

总结关键点:
-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特殊的阶梯式优惠(100万以内部分实际税负2.5%,100万-300万部分实际税负5%)。
- 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特定所得通常适用10%的预提所得税率。
- 存在众多针对特定行业(如集成电路、软件、环保)、特定地区(如西部、海南自贸港)的优惠税率政策(主要是15%或0%)。
重要提醒:
- 政策时效性: 税收优惠政策常有明确的执行期限(如小型微利企业政策至2027年底,西部大开发政策至2030年底),具体适用时需查询最新的有效文件。
- 资格认定: 享受优惠税率(如高新技术企业15%、小型微利企业)通常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并经过认定或备案。
- 地区差异: 特定区域(如自贸区、自贸港)可能有额外的优惠政策。
- 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的税率规则与居民企业不同,主要涉及预提所得税(通常10%)和常设机构利润归属(按25%或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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