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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有哪些情形时,税务机关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5-9-2 18:16|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00| 评论: 0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及实施细则,税务机关在以下情形下可采用核定征收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账簿设置不合规依法应设账簿但未设置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及实施细则,税务机关在以下情形下可采用核定征收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账簿设置不合规‌

依法应设账簿但未设置‌
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
虽设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收入、成本凭证残缺不全导致难以查账‌

申报义务未履行‌

发生纳税义务后未按期申报,经责令限期申报仍逾期不申报‌

纳税人有哪些情形时,税务机关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计税依据异常‌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此外,《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明确特殊行业、特定类型企业(如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不适用核定征收‌。税务机关核定方法包括参照同业税负水平、按收入成本比例推算等‌。

若纳税人对核定结果有异议,需提供证据申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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