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财政拨款 政府直接拨付且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通常具有专项用途。 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 依法收取并全额上缴财政的专项收费或基金,如部分行业管理费、社会保障基金等。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兜底条款,涵盖经国务院批准的特殊项目,例如: 养老基金投资收入; 核力发电企业增值税退税(专项用于还本付息); 软件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研发且单独核算); 动漫企业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款项。 需注意,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性质不同,前者本身不属于应税范围,后者属于应税但经政策豁免。具体执行中需结合专项用途及核算要求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