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征收方式 : 查账征收: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健全的企业。 核定征收:适用于账簿不健全或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企业,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查账征收: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核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纳税人根据实际收入或成本费用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 预缴税款 : 企业所得税一般按月或季预缴,年终进行汇算清缴。 年终汇算清缴 : 对预缴的税款进行核算,多退少补,确保全年税款的正确缴纳。 纳税申报 : 纳税人需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核定应纳税额 : 在特定情况下,如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账簿、销毁账簿或提供纳税资料,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以上步骤和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