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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解散原因及法律依据

2025-7-13 10:10|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5| 评论: 0

摘要: 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主要分为法定解散和约定解散两大类,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法定解散原因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 ...

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主要分为法定解散约定解散两大类,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合伙企业解散原因及法律依据


一、法定解散原因

  1.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 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且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再继续经营。
  2.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 合伙协议中事先约定的解散条件达成(如特定目标实现或无法实现)。
  3.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 无论合伙期限是否届满,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4.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 普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因退伙等原因少于2人,且未在30日内补足。
  5. 合伙目的已实现或无法实现

    • 如项目完成或因政策、市场等原因无法继续经营。
  6. 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 因违法经营等行为被行政机关强制终止。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 如合伙企业被破产宣告等。

二、约定解散原因

  1.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 例如约定某一关键合伙人退出时解散,或特定经营条件无法满足时解散。

三、特殊情形下的解散

  •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仅限普通合伙):
    若普通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但其他合伙人可协商解决)。
  • 法院裁定解散
    合伙人因纠纷向法院申请解散,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定。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解散后需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注销登记后,合伙企业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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