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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规定

2025-7-13 13:25|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9| 评论: 0

摘要: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Limited Partnership, LP)的注册资本规定,中国的《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有本质区别。以下是核心要点和规定: 一、核心原则: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无强制性最低限额 中 ...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Limited Partnership, LP)的注册资本规定,中国的《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有本质区别。以下是核心要点和规定:


一、核心原则: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1. 无强制性最低限额
    中国《合伙企业法》未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合伙人可自由约定出资总额,法律不做强制要求。

  2. 认缴制而非实缴制

    • 出资方式为认缴制,合伙人只需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方式和期限,无需在设立时一次性缴足。
    • 实缴出资的时间和比例由合伙人协商确定(可在协议中约定分期缴纳)。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规定


二、出资形式灵活

合伙人可用以下形式出资:

  1. 货币
  2. 实物(如设备、房产)
  3. 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等)
  4. 土地使用权
  5. 其他财产权利(如股权、债权)
  6. 劳务出资仅限普通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LP)不得以劳务出资,因其承担有限责任;
    • 普通合伙人(GP)可劳务出资,但需全体合伙人协商认可其价值。

三、责任承担方式

  1. 普通合伙人(GP)
    •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若以劳务出资,仍需承担无限责任。
  2. 有限合伙人(LP)
    • 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若未按约定缴足出资,需在未缴额度内承担责任。

四、实操注意事项

  1. 合伙协议为核心
    • 必须明确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形式、缴纳期限违约责任
    • 劳务出资需约定评估方式(如协商定价或第三方评估)。
  2. 工商登记要求
    • 办理营业执照时需提交合伙协议,其中载明出资总额及分配方式。
    • 市场监督管理局仅登记“认缴出资额”,不强制验资(货币或实物出资可自行评估)。
  3. 税务处理
    • 有限合伙企业是“税收透明体”,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利润直接穿透至合伙人纳税。
    • 自然人合伙人按“经营所得”缴纳个税(5%-35%累进税率);法人合伙人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对比

项目 有限合伙企业(LP) 有限责任公司(LLC)
最低注册资本 无(认缴制)
出资期限 合伙协议约定 公司章程约定(一般≤20年)
劳务出资 普通合伙人(GP)允许 不允许
责任承担 GP无限责任;LP有限责任 股东均以认缴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税收政策 穿透纳税(无企业所得税) 缴纳企业所得税 + 股东个税

六、常见误区澄清

  • 误区: “注册资本需实缴并验资。”
    正解: 无需验资,认缴金额和期限由合伙协议自主约定。
  • 误区: “有限合伙人可劳务出资。”
    正解: 仅GP允许劳务出资,LP必须以财产性权利出资。

总结: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制度以意思自治为核心,法律赋予合伙人高度灵活性。重点在于通过完善的合伙协议明确出资结构、责任分配及退出机制。若涉及私募基金等特殊领域,需额外遵守行业监管规定(如基金备案要求),但基础规则仍以《合伙企业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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