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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种类及责任解析

2025-7-13 10:14|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8| 评论: 0

摘要: 合伙企业主要分为以下两大类,具体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一、普通合伙企业 特点:全体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常见形式: 一般的普通合伙企业 所有合伙人均无特殊责任限制,适用于 ...

合伙企业主要分为以下两大类,具体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一、普通合伙企业

特点:全体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常见形式

  1. 一般的普通合伙企业

    • 所有合伙人均无特殊责任限制,适用于法律、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
    • 若企业资产不足清偿债务,合伙人需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2.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LLP)

    • 适用领域:以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服务的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 责任规则
      • 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债务,需承担无限责任;
      • 其他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需在名称中注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合伙企业种类及责任解析


二、有限合伙企业

特点:由至少1名**普通合伙人(GP)和1名有限合伙人(LP)**组成。

  1. 普通合伙人(GP)
    • 执行合伙事务,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 有限合伙人(LP)
    • 不参与管理,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若LP介入管理,可能丧失有限责任保护。
      常见用途:风险投资(VC)、私募基金(PE)、员工持股平台等。

其他分类(按目的或行业)

  1. 专业服务合伙企业:如律所、会计师事务所,通常采用特殊普通合伙形式。
  2. 投资型合伙企业:常见于基金行业,采用有限合伙架构(GP+LP)。

关键区别总结

类型 责任承担 管理权 适用场景
普通合伙企业 全体无限连带责任 全体或约定 小型企业、专业服务机构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过错合伙人无限,其他有限责任 全体或约定 高风险专业服务(如律所)
有限合伙企业 GP无限责任,LP有限责任 GP主导,LP不参与 风险投资、股权激励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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