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是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键信息整理: 一、申报类型与适用场景 1.预缴申报 · 适用对象: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按月或季度预缴。 · 申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 申报期限:月度终了后15日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 2.年度汇算清缴 · 适用对象:所有居民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需在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 · 申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附表。 · 特殊情形:年度中间终止经营的企业,需在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清算申报。 3.清算申报 · 适用情形:企业解散、破产、变更组织形式、迁出境内等。 · 申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 申报期限:实际经营终止日起60天内办理清算备案,结束后15天内申报。 二、申报流程 1.登录电子税务局 · 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对应申报类型。 · 系统自动匹配申报模式(确认式、补录式、填表式)。 2.填写申报表 · 预缴申报:填写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等基础数据,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额。 · 年度汇算清缴:需填写主表及多张附表,如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税收优惠明细表等。 · 清算申报:填写资产处置损益、负债清偿损益、剩余财产分配等明细表。 3.风险提示与提交 · 填报完成后,可点击“风险提示服务”扫描数据异常,修正后提交申报。 4.缴款 · 申报成功后,通过电子税务局“立即缴款”功能缴纳税款。 三、注意事项 1.申报资料 · 年度汇算清缴需附送财务会计报表;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需报送《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 享受税收优惠需填写对应附表或在主表中选择优惠事项。 2.政策变化 · 2025年起,部分优惠事项填报方式调整,如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整合至主表。 · 节能节水、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政策可选择预缴或汇缴享受。 3.逾期处理 · 逾期申报需缴纳滞纳金,建议及时关注申报期限并提前准备资料。如需具体操作指引或政策解读,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