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征收率若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需先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 + 征收率)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0.3万元,征收率为3%(减按1%征收),计算如下: 1.不含税销售额 = 10.3 ÷ (1 + 1%) ≈ 10.198万元 2.应纳税额 = 10.198 × 1% ≈ 1019.8元 注意事项: 1.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特定应税行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征收率通常为3%,部分业务可能适用5%或其他特殊征收率,具体依政策规定。 3.若涉及税收优惠(如减按1%征收),需按实际适用税率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