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项目: 1.农、林、牧、渔业项目 ·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除传统畜禽养殖外的生物养殖项目)。 2.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适用项目包括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 3.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适用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铁路债券利息收入 · 企业投资者持有2023年至2027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特定地区企业 · 西部大开发: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海南自由贸易港: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上海临港新片区: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上政策可能因地区、行业或项目类型有所不同,具体适用需结合实际情况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