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代理 增值税 查看内容

增值税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2025-7-29 09:47|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6| 评论: 0

摘要: 增值税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其核心原则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凭证或特定用途的支出 ...

增值税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其核心原则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凭证或特定用途的支出。

增值税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以下是主要的不予抵扣情形:

  1.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 关键点: 用途决定能否抵扣。即使取得了合法扣税凭证,如果用于上述项目,也不能抵扣。
    • 特别注意: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 如果专门用于上述项目,则其进项税额全部不得抵扣。如果是兼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和上述项目(如既用于生产应税货物也用于生产免税货物),其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这是与“仅用于不可抵扣项目”的重要区别)。
      • 其他货物/劳务/服务: 用于上述项目则不得抵扣。
      • 个人消费: 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如业务招待费中的餐饮、住宿、礼品等)。
  2.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 关键点: 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如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对应的进项税额需转出。
    • 不包括: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其进项税额通常可以抵扣(但需符合其他抵扣条件)。
  3.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 关键点: 同上,因非正常损失在产品、产成品而导致其耗用的外购材料、劳务等对应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4.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 关键点: 不动产本身发生非正常损失(如管理不善导致建筑物倒塌、毁损),以及该不动产在建工程过程中耗用的材料、设计、建筑服务等对应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5.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 关键点: 专门指不动产在建工程(未完工)发生非正常损失,其耗用的相关货物和服务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 关键点: 这是税法直接明确规定不得抵扣的项目,无论其用途如何(即使用于生产经营)。
    • 贷款服务: 包括各种占用、拆借资金行为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与贷款直接相关的手续费、咨询费可以抵扣
    • 餐饮服务: 直接明确不得抵扣(如员工食堂、招待客户的餐费)。
    • 居民日常服务: 主要指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如家政、美容美发、沐浴桑拿等)。
    • 娱乐服务: 如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等。
  7.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

    • 关键点: 虽然这些服务本身可能可以抵扣,但如果与不得抵扣的贷款服务直接相关,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8. 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

    • 关键点: 凭证是抵扣的基础。常见的合法凭证包括:
      •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按特定扣除率计算抵扣)
      • 完税凭证(如代扣代缴增值税的通用缴款书)
      • 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特定类型)
      •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票据(计算抵扣)
    • 如果凭证不合法、不完整、未按规定认证/勾选确认,则不能抵扣。
  9. 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对应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 关键点: 与货物/服务用途紧密相关的运输费用,其进项税额抵扣规则与所运输的货物/服务本身一致。
  10.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关键点: 兜底条款,涵盖未来可能新增的规定。

重要提醒:

  • 分不清用途: 如果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兼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时,需要按特定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兼用: 如前所述,只要不是专门用于不可抵扣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
  • 政策时效性: 增值税政策会不断调整优化(如近年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不动产抵扣规则变化等),请务必以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官方解读为准。
  • 实务操作: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和进项税管理制度,准确区分不同用途,妥善保管合法凭证,按时进行认证/勾选确认,避免因不得抵扣事项处理不当带来的税务风险。

在具体操作中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主管税务机关。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