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增值税征收率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常规征收率(2023年现行政策)
- 3%征收率:适用于大部分应税销售行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
- 优惠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实际按1%执行)。
2. 特殊情形征收率
- 5%征收率:适用于特定业务,包括:
- 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如房产、土地);
-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时);
- 提供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时)。
3. 其他注意事项
- 免税政策: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仅限适用3%/1%征收率的项目,5%项目不适用)。
- 开具发票:选择减按1%征收时,发票应按1%税率开具(专票或普票)。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
- 阶段性政策可能延续,需以最新文件为准。
建议结合具体业务类型判断适用征收率,并关注税务部门的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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