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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适用业务总结

2025-11-2 21:36|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1| 评论: 0

摘要: 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目前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业务主要涵盖促进残疾人就业、资源综合利用、软件产品、管道运输以及海上风力发电等领域。 下面这个表格整理了当前有效的几类主要业务及其核心政策要点,你可以 ...

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目前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业务主要涵盖促进残疾人就业、资源综合利用、软件产品、管道运输以及海上风力发电等领域。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适用业务总结

下面这个表格整理了当前有效的几类主要业务及其核心政策要点,你可以快速了解:

业务类型 核心政策内容 关键依据/备注
促进残疾人就业 按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退还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当地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需满足安置比例、足额缴纳社保等特定条件。
资源综合利用 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或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即征即退,退税比例有30%、50%、70%和100%等不同档次。 产品或劳务需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目录》,且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软件产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包括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以及进口软件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的产品。
管道运输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
海上风力发电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 的政策。 重要调整:此政策仅适用于海上风电。陆上风电的即征即退政策已于2025年11月1日取消。

💡 留意这些已取消的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国家自2025年11月1日起取消了一批行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在规划业务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已不再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的业务:

  • 陆上风力发电:除上述表格中保留的海上风电外,陆上风电的即征即退50%政策已取消。
  • 以下业务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已废止
    •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 飞机维修劳务
    • 新型墙体材料
    • 铂金及其制品(但请注意,黄金交易有了新的税收政策)
    • 煤层气抽采
    • 核电行业(针对新核准的机组)

🔍 政策应用提醒

在适用上述政策时,有几点需要特别关注:

  • 政策具有时效性:税收政策可能随着经济发展而调整。部分继续保留的政策也可能有设定的执行期限(例如海上风电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请密切关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公告。
  • 注意选择与条件:根据规定,纳税人可以在留抵退税和即征即退等政策之间做出选择,但一旦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同时,每项优惠都有具体的适用条件,例如软件产品需要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证明材料,申请前请务必确认自身符合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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