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两种,分别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额计算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应纳税额是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其中,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销售额通常指的是不含税销售额,如果给出的是含税销售额,则需要先将其转换为不含税销售额,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一般纳税人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从而计算出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额计算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应纳税额是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同样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如果给出的是含税销售额,也需要先将其转换为不含税销售额,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征收率:是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时所使用的税率,通常低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销售行为,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扣缴计税方法 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1.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确认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收费,例如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等)。 2.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确认 ⑴折扣方式销售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折扣额可以从销售额中扣减(要求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上分别注明)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让:折让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 ⑵以旧换新销售 一般货物:按新货同期不含税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 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到的不含税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扣减旧货收购价格)。 ⑶.还本销售 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⑷.以物易物销售 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应税销售行为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⑸.包装物押金处理 ①包装物押金与包装物租金不是等同概念,有不同的涉税处理。在销售货物时收取的包装物租金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②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且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酒、黄酒及非酒类货物适用)。 ③酒类产品; 啤酒、黄酒;按上述②处理。 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一律在收取时并入销售额征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