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需遵循以下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变更前提条件 合伙人决议 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或按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程序通过 执行事务合伙人需签署变更决定书 法律限制 变更后仍需满足“1名普通合伙人+1名有限合伙人”的最低要求 二、核心材料清单 基础文件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新合伙人资格证明(自然人需身份证,法人需营业执照)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需提交经公证的转让协议及通知其他合伙人的证明 合伙人性质转变(如有限转普通)需重新评估企业财务状况 三、办理流程 内部程序 召开合伙人会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签订/修改合伙协议,明确新合伙人权利义务 外部登记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材料(20日内审核) 领取新营业执照后,同步办理税务、银行信息变更 四、注意事项 普通合伙人转为有限合伙人需全体一致同意,且对变更前债务仍承担无限责任 涉及行政许可的行业需提前办理审批 建议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确认材料细节 注:各地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