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需注意以下规定:
1. 自行开具专票的行业范围
- 自2020年2月1日起,以下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需代开):
- 住宿业
- 鉴证咨询业
- 建筑业
- 工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其他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仍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不属于上述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票,按征收率(通常为3%或1%,具体以政策为准)缴纳增值税。
3. 开具税率
-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或代开的专票,税率栏显示征收率(如3%、1%或5%),而非一般纳税人的税率(13%、9%等)。
4. 注意事项
- 购买方要求:需提供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
- 免税政策冲突:若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如月销售额未超免征额),开具专票的部分不能免税,需按发票金额纳税。
5. 电子专票推广
- 部分地区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与纸质专票效力相同。
建议
- 具体操作前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当地政策和行业适用范围,避免税务风险。
总之,小规模纳税人能否开专票取决于行业和政策,部分可自开,其余需代开,且需注意纳税义务的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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