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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首次备案条件、资料及流程

2023-6-14 20:08|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76| 评论: 0

摘要: 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二)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
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

(四)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五)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首次备案条件、资料及流程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办理所需材料

1)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2)经办人授权证明文件;

3)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4)医疗器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5)经营场所和库房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主要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7)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8)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申请表。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首次备案条件、资料及流程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申请流程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5、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办申请的,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受理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6、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作出准予发证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发证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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