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办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备案的办理要求与流程如下: 一、上海办理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备案要求 1.主体资质 · 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25年起需公证,自贸区企业可容缺后补)。 · 公司章程(加盖骑缝章,需体现股权结构)。 2.场地证明 · 经营场所及仓库材料(三选一): · 自有房产:产权证复印件; · 租赁场地:备案的租赁合同(租期≥1年)+房东产权证复印件; · 共享仓:第三方仓储协议+受托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功能区平面图,需标注医疗器械专用存储区、不合格品隔离区。 · 消防验收文件(自贸区企业或纯办公不设仓库的零售企业可豁免)。 3.人员资质 · 质量负责人需具备医学、药学、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年社保(2025年起需连续缴纳)。 · 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质量负责人需额外提供检验学专业资质证明。 · 全员花名册,附岗位职责说明(需体现质量管理员、采购员等关键岗位)。 4.质量管理文件 · 制度文件(8项核心):采购管理制度、验收操作规程、仓储温控记录、销售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流程、不合格品处理、追溯应急预案、计算机管理系统手册。 · 需提供与“上海医疗器械追溯系统”对接的截图证明。 二、上海办理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备案流程 1.一网通办申报 · 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搜索“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上传材料:所有文件需彩色扫描为PDF格式(单个文件≤50MB),系统支持批量上传。 · 智能预审:3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补正次数≤2次,超限需重新排队。 2.差异化核验 · 一般企业:区市场监管局5个工作日内现场核查(重点检查仓库分区、温控设备)。 · 自贸区企业:告知承诺制免核验,需签署《信用承诺书》,违规将列入黑名单。 3.领证与公示 · 电子凭证: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备案编号格式为“沪药监械经营备2025xxxxx”。 · 纸质证书:可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证照自助打印机”扫码领取。 三、注意事项 · 时效性:备案有效期长期有效,但需每年提交自查报告;企业名称、地址、仓库变更需在变更后30个自然日内备案。 · 监管重点:药监部门将重点抽查冷链管理、计算机系统追溯功能;每年1月1日-31日需通过“企业专属网页”提交上年度经营情况。 · 常见驳回原因:人员社保断缴、仓库未做物理隔离、制度文件照搬模板等。建议提前准备材料,确保信息一致性和合规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