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会计分录
从新的会计准则来看,残疾人保障金通常情况下都是计入管理费用,残疾人保障金提取时,借记“管理费用-残保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残保金”科目;实际上缴时借记“其他应付款-残保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如果金额对利润有很大影响,可以一次评估,按票面一次进,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1、如果不提取,缴纳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等.
2、如果提取,会计分录,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莞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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