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不得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 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领取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材料 1.劳动手册; 2.失业保险登记表(首次申领时用); 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4.身份证; 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领取流程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申领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失业人员每月15日左右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领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领的原因。 领取地址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失业保险申领窗口。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