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金山区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申请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疗器械销售)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仓库地址证明(若适用) 人员资质 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医学相关专业) 质量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资质证明(如检验员、采购员等) 质量管理文件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说明 经营设施设备目录(如温湿度监测设备、冷藏车等) 特殊要求 委托书(若委托办理) 经办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若涉及特定产品) 二、上海金山区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具体办理流程 材料准备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整理上述材料并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网上申请 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搜索"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电子版材料。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 现场提交 携带纸质材料至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指定受理点)提交。工作人员将进行初步审核,材料不全需5日内补正。 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查。符合要求的,发放《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不符合要求的,书面说明理由。 公示与公示 备案信息将通过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企业可自行打印备案凭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三、注意事项 有效期 备案凭证长期有效,但需每年3月31日前提交年度报告。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等变更时,需在30日内办理变更备案。 现场核查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可能对经营场所、仓库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建议提前做好自查准备。 常见问题 经营场所面积需满足产品储存要求(如体外诊断试剂需≥20平方米) 质量负责人需在岗履职,不得兼职其他企业同类职务 计算机系统需具备产品追溯功能 四、法律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 《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提示:本指南基于2025年11月现行政策编制,如遇法规调整请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建议企业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协助办理,可有效提升通过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