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是国家为特定行业企业提供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措施,旨在降低企业税负,支持产业发展。以下是2023-2027年期间现行有效的加计抵减政策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及加计比例 1.先进制造业企业 · 条件:高新技术企业(含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且上一年度研发支出、研发人员占比等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制造业销售额占比超50%。 · 加计比例: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 2.集成电路企业 · 条件: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需符合工信部制定的特定标准。 · 加计比例: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 3.工业母机企业 · 条件: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需符合《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 · 加计比例: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 二、计算方法 1.加计抵减额计提 当期加计抵减额 =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 加计比例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如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等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2.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 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 +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 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发生转出时,需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3.实际抵减规则 · 若抵减前应纳税额 = 0,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 · 若抵减前应纳税额 >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抵减后剩余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 · 若抵减前应纳税额 ≤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至应纳税额为0,剩余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 三、注意事项 1.不得叠加适用:企业若同时符合多项加计抵减政策,可择优选择,但同一期间不得叠加享受。 2.出口业务限制: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需按比例计算不得计提部分。 3.关联交易限制:总分支机构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间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4.政策追溯与清单管理: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需列入工信部门发布的名单方可享受,名单可能存在追溯执行情况。 四、申报与会计处理 1.申报表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中填写加计抵减额的计提、调减、抵减情况,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需扣除实际抵减额。 2.会计处理:实际抵减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和“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企业需根据自身行业属性和实际经营情况,准确判断是否符合政策条件,并按规定申报享受优惠。具体申请流程和名单管理要求可咨询当地工信部门或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