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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025-9-17 07:12|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6| 评论: 0

摘要: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企业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适用于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以下是其核心特点:1.责任承担方式· 若合伙人因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企业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适用于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以下是其核心特点:

1.责任承担方式

· 若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该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若债务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正常执业失误),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什么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设立条件

· 由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组成,合伙人通常需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

· 需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 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

3.名称要求

企业名称中必须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4.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专业服务领域,旨在平衡专业服务的风险与责任,保护无过错合伙人的利益,同时维护债权人权益。简言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通过灵活的责任承担机制,既保障了专业服务机构的运营稳定性,又合理划分了合伙人风险,是专业服务行业常见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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