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注册的有限合伙公司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综合上海区域特色及国家政策整理如下: 一、基础税收优势(全国通行) 穿透征税,避免双重税负 合伙企业本身 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利润分配后由合伙人分别纳税: 自然人合伙人:按“经营所得”适用 5%-35%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税率);若符合条件,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可选择 20%税率(股权转让/股息红利所得)。 法人合伙人:分得利润并入自身所得,按 25% 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创投企业专项优惠 投资额抵扣政策 投资 种子期/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合伙人可享 投资额70%抵扣应税所得: 法人合伙人:抵扣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所得,不足抵扣可结转。 个人合伙人:抵扣经营所得,结转规则同上。 案例:投资1000万元于初创企业,满2年后可抵扣700万元应税所得。 核算方式选择权(创投企业) 个人合伙人 可选择两种核算方式: 单一基金核算:股权转让/股息红利所得按 20% 缴纳个税; 年度整体核算:按 5%-35% 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三、上海区域特色政策 临港新片区税收返还 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企业(如人工智能、集成电路):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最高返还 40%。 外国投资者利润再投资(经营满5年),退还 再投资部分已缴所得税40%。 研发与技术产业优惠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 120%(制造业企业 150%)。 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 10年,叠加享受地方财政奖励。 外资合伙企业专项政策 外资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关税/增值税减免,研发协同创新项目可获资助。 浦东新区外资制造业项目:新设/增资符合产业方向的企业给予奖励。 四、其他普适性优惠 增值税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 免征增值税(2025年延续)。 养老、托育、家政服务业收入 免征增值税(至2027年底)。 绿色产业支持 环保/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 “三免三减半” ; 清洁能源项目(如氢能):增值税 即征即退50%。 五、注意事项 政策门槛 创投抵扣需投资 满2年 且通过资质审核;临港返税需符合 重点产业清单 及实质性经营要求。 风险提示 普通合伙人(GP)承担 无限责任,税务规划需与风险隔离同步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