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常设机构征税的税率主要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具体如下: 1.企业所得税税率 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若常设机构无法准确核算利润,税务机关会核定利润率,再按核定利润计算应纳税额。例如,从事承包工程、设计、咨询劳务的,利润率一般为15%-30%;从事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30%-50%。 2.特殊情况与税收协定 · 若非居民企业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且符合协定中关于常设机构的特殊规定(如劳务活动连续或累计超过一定期限),可能适用更低税率或享受免税待遇。 · 对于不构成常设机构但有境内所得的非居民企业,特定所得(如股息、利息、租金等)按10%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税收协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结:常设机构一般按25%税率征税,具体执行可能因核定利润率或税收协定而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