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主要分为两类:规模标准和纳税人性质及会计水平标准。具体如下: 一、规模标准 生产销售类纳税人 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含本数)。 批发零售类纳税人 以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含本数)。 服务类纳税人 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本数)。 二、其他认定条件 自愿申请 年应税销售额未达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企业,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特殊情形 其他个人(自然人)即使年销售额达标,仍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非企业性单位或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补充说明 年应税销售额:指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会计核算健全:需有固定经营场所,能准确核算进销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