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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吗?

2020-10-26 09:19|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442| 评论: 0

摘要: 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吗但很多时候,很多的公司可能会想要用一些资金来为公司的利益,产生一个更大的变化,那么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可以对股权进行质押,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 ...
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吗

但很多时候,很多的公司可能会想要用一些资金来为公司的利益,产生一个更大的变化,那么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可以对股权进行质押,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伙有强烈的人合性质,合伙人之间人身依赖关系是合伙存在的基础,合伙人间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史尚宽先生认为合伙的出资与合伙人地位紧密结合,与其合伙人地位不可分离,不适于作为质权标的。但律师认为,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人可以在内部转让出资,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条件下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具有财产性和可转让性,当然可以成为质押的标的。且该法第24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可知,我国认可了在合伙人一致同意条件下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质押。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我们可以理解为广义上的“股份”。在我国台湾法上,股份一词不仅包括公司股份还包括合伙股份。

郑玉波:《民法物权》,三民书局1989年2月修订13版,第325页。就合伙企业与公司本质而言,都是一种营利经济组织,都具有鲜明的团体性。合伙企业作为经营团体,可以开立银行帐户,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当事人;并且对其财产有相对独立的财产权。

因而使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益有社员权的性质,除了财产权还包括对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等非财产权。所以合伙人对合伙的财产份额形成的权利不是单纯的自然人所有权,而是对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权,亦可称为“股权”。故而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质押是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

除了“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设质限制外,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份额质押给本合伙企业。这是因为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这一限制同样也适用于合伙企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有限合伙企业想要进行股权质押的话是可以的,但是我们需要合伙人同意才可以,一般情况下合伙人这将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一般是不适用于质权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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