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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2023-6-13 13:00|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70| 评论: 0

摘要: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设立的基础不同公司设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合伙企业的成立则建立在合伙合同的基础上。合伙协议是全体出资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它只对合伙的参加人,即合伙合同的订立者有约束力。法律地位 ...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设立的基础不同

公司设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合伙企业的成立则建立在合伙合同的基础上。合伙协议是全体出资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它只对合伙的参加人,即合伙合同的订立者有约束力。

法律地位不同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我国公司法则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合伙与公司在内部及外部法律关系上具有实质性差异

公司有其区别于股东的独立财产,而合伙的财产一般被认为属全体合伙人共同。公司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这些机构依法律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及外部事务行使职权。在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股东出资一经交付公司,一般不得主张退股,出资或股份的转让就成为股权的重要内容,所不同的仅仅是在不同种类的公司中,转让的自由度不同。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成立的,合伙之间具有极强的人身信任性质,这决定了合伙人的出资份额在转让方面要受到严格限制。

从企业规模及存结期限看,公司一般规模较大,存在期间比较长久、稳定,而合伙相对来说则具有短期性,且由于人身性强而不可能成为大企业。由于我国上前没有无限公司,我国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个人合伙的合伙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各方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现任。因此,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有限责任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就成为我国公司与合伙的显著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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