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出租收入 · 固定资产出租:如房屋、设备等闲置资产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租金收入。 · 无形资产出租: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出租收入。 · 包装物出租:用于包装商品的包装物出租给购买方或其他单位的租金收入。 2.销售收入 · 材料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旧材料等的销售收入。 · 商品出租后的销售收入:在出租商品的同时,若商品被出售,其销售收入也属于其他业务收入。 3.使用权转让收入 · 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将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收入。 4.废旧物资出售收入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或不再使用的资产出售所得收入。 5.其他日常活动收入 · 提供运输服务、技术服务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辅助性收入。 注意事项: · 其他业务收入通常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但发生频率较低,占总收入的比重较小。 · 若某项收入的频率提高或占比增大,可能需重新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 · 与其他业务收入易混淆的是营业外收入,后者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如罚款收入、政府补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