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合的团体性(也称为人合性)指企业或组织以成员间的个人信用和信赖关系为基础,而非单纯依赖资本规模。这种特性强调成员间的合作、协商和共同目标,常见于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组织形式。 核心特点 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经营活动依赖股东或成员的个人信誉,而非资本多寡。 强调协商一致:决策需成员间达成共识,而非按资本比例表决。 成员关系紧密:通常限制股东人数,股权转让需经其他成员同意。 典型体现 合伙企业:合伙人基于信任共同经营,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如股权转让受限、章程可约定治理规则。 与资合性对比 人合性:适用于强调合作与信任的场景(如合伙企业)。 资合性:适用于以资本为核心的场景(如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