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是指税务机关通过纳税评估程序,对纳税人申报的销售额进行核查后,依法认定的应纳入计税依据的销售额。其核心要点包括: 定义与性质 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是税务机关在事中管理环节,通过数据分析、指标比对等方法,发现纳税人申报异常后重新核定的销售额。这种调整属于税务管理行为,区别于稽查查补(事后监管),具有服务与管理双重属性。 调整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纳税人未如实申报的隐匿收入; 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水平且无正当理由的交易(如关联交易定价不公); 账务处理错误导致的少计收入。 会计与税务处理 纳税人需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账务,确保会计账簿与申报数据一致,调整后的销售额需如实反映应纳税额。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调整金额不计入原税款所属期,而是计入调整申报当期的销售额。 法律依据 调整依据包括《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及增值税相关法规,税务机关可参照市场评估价、组成计税价等方法核定销售额。例如,关联交易中定价畸高可能被调减计税基础。 与稽查调整的区别 纳税评估调整属于事中管理,侧重风险预警和纠错;而稽查查补属于事后执法,具有强制性。两者均需补缴税款,但评估调整通常不涉及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