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计税方法中进项税额的抵扣需满足条件、凭证要求及计算规则,具体如下: 一、抵扣条件 主体资格: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 用途限制:需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且不属于法定不得抵扣情形(如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等)。 凭证合规性:必须取得合法抵扣凭证,否则不得抵扣。 二、合法抵扣凭证类型 凭票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电子专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计算抵扣: 农产品收购/销售发票(按买价×9%或10%计算);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凭证(如机票按9%、火车票按票面金额÷1.09×9%计算)。 其他凭证: 代扣代缴完税凭证(境外购进劳务服务); 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 三、抵扣计算规则 直接抵扣:凭证注明税额直接计入进项税额。 差额抵扣:如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可加计1%抵扣。 结转抵扣:当期销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剩余进项可结转下期。 四、不得抵扣的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用于免税、简易计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 非正常损失(如被盗、毁损)对应的进项; 贷款服务、餐饮/娱乐/居民日常服务; 凭证不合规或用途不符规定。 五、实务操作要点 认证期限: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开具后180天内认证。 申报留存:抵扣时需填写纳税申报表并保存凭证备查。 通过合规凭证、正确计算及用途管理,企业可有效降低税负。建议结合具体业务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财税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