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执行,主要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政策适用性确认 根据2025年新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经营主体需办理备案而非许可证。若原有许可证需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仅需10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变更。 二、备案办理流程 线上申请(推荐) 通过“随申办”APP或“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请,需上传电子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及场地证明材料。 智能审批适用于标准化场景,最快3个工作日完成。 材料准备 基础材料:备案申请表、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特殊要求:若涉及冷藏冷冻食品,需提交设备布局平面图。 三、场地要求 无实体场地可通过代办使用园区地址备案,需支付代办费用。 有实际场地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仓储及货架布局需规范。 四、注意事项 电子证照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无需重复领取。 备案后需定期自查,确保经营内容与备案信息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