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上海冷冻冷藏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的基本要求和流程: 一、基本要求 企业资质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用于电子签章的企业公章。 冷链能力证明 冷库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需标注地址、容量及温度控制范围)。 冷链运输设备清单(如冷藏车行驶证、物流合作协议)及第三方检测报告。 产品合规性 预包装食品标签需明确标注“冷冻/冷藏”储存条件。 产品检验报告(含微生物、理化指标及冷链适应性检测)。 进口食品需提供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及中文标签备案凭证。 二、备案流程 在线申请 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或“多证合一”平台,填写备案信息并上传材料。 材料审核 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材料(可能需补充或现场检查)。 获取备案证明 审核通过后颁发电子备案回执,作为合法销售凭证。 三、注意事项 企业信息或产品变更需及时更新备案。 委托加工需提供受托方生产许可证及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