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截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通常指年终奖)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单独计算纳税。这是国家给予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过渡期政策)。

年终奖单独计税的计算步骤如下:
-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 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根据得到的月度数额查找月度综合所得税率表(见下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 注意:除以12个月只是为了查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不是将奖金分摊到12个月计税。
- 计算应纳税额:
- 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计算公式总结:
年终奖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12 的数额查找月度税率表确定)
月度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于年终奖单独计税)
按月换算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年终奖/12) |
税率 (%) |
速算扣除数 (元) |
不超过 3000 元 |
3 |
0 |
超过 3000 元至 12000 元的部分 |
10 |
210 |
超过 12000 元至 25000 元的部分 |
20 |
1410 |
超过 25000 元至 35000 元的部分 |
25 |
2660 |
超过 35000 元至 55000 元的部分 |
30 |
4410 |
超过 55000 元至 80000 元的部分 |
35 |
7160 |
超过 80000 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关键点说明:
- 除以12的意义: 仅仅是为了找到一个“虚拟的”月收入水平,从而套用月度税率表来确定这笔全年一次性奖金整体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额时仍然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全额乘以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
- 临界点问题: 年终奖单独计税存在“临界点”或“无效区间”现象。在奖金刚好超过某个税率级距的临界值时(如3.6万、14.4万、30万、42万、66万、96万),由于税率跳档,可能导致税后收入反而比临界点前更少。在发放年终奖时需要注意避开这些区间(多发1元可能多缴几千甚至上万的税)。
- 与综合所得汇算的选择: 年终奖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一起按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也可以选择单独计税。具体哪种方式更节税,需要根据个人的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各项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以及年终奖的金额来具体计算比较。通常:
- 如果全年综合所得较低(扣除项后应纳税所得额≤0或较低),选择并入综合所得可能更划算(因为部分或全部奖金可以适用低税率甚至免税)。
- 如果全年综合所得较高,年终奖金额也较大,选择单独计税通常更划算(避免奖金并入后拉高综合所得适用更高税率)。
- 强烈建议: 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使用个人所得税APP分别尝试选择“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系统会自动计算结果,选择税负更低的方式即可。
- 政策时效: 该单独计税优惠政策目前执行期限是到2027年12月31日。之后的政策需关注国家最新规定。
举例说明:
假设小王2024年获得年终奖48,000元,选择单独计税。
- 除以12找税率: 48,000 / 12 = 4,000元。
- 查月度税率表: 4,000元属于“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
- 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48,000 × 10% - 210 = 4,800 - 210 = 4,590元。
- 税后年终奖: 48,000 - 4,590 = 43,410元。
总结:
年终奖单独计税的计算方法是:先用年终奖总额除以12个月得到一个商数,用这个商数去查月度税率表找到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年终奖总额乘以这个税率再减去对应的速算扣除数,得出的结果就是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