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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详细说明

2025-8-9 20:40|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21| 评论: 0

摘要: 截至2024年(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所得),我国个人所得税共有7项专项附加扣除。以下是详细清单和扣除标准,帮你轻松掌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金额(2024年标准) 子女 ...

截至2024年(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所得),我国个人所得税共有7项专项附加扣除。以下是详细清单和扣除标准,帮你轻松掌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详细说明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金额(2024年标准)

  1. 👶 子女教育

    • 扣除范围: 3岁至博士研究生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
    • 扣除标准: 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
    • 扣除方式: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所需材料: 子女身份信息、受教育阶段及学校信息。
  2.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 扣除范围: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
    • 扣除标准: 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2023年1月1日起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2000元)
    • 扣除方式: 同“子女教育”,父母可选择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
    • 所需材料: 婴幼儿身份信息(出生医学证明等)。
  3. 🎓 继续教育

    •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 扣除标准: 每月400元。
      • 扣除期限: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 扣除主体: 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
    •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 扣除标准: 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
      • 扣除主体: 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
    • 所需材料: 学籍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信息。
  4. 🏥 大病医疗

    • 扣除范围: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 扣除标准: 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即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扣除主体: 可由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 扣除时间: 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 所需材料: 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相关信息。
  5. 🏠 住房贷款利息

    • 扣除范围: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 扣除标准: 每月1000元。
    • 扣除期限: 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 扣除主体: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各自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100%扣除,或者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 所需材料: 住房贷款合同、还款支出凭证。
  6. 🏠 住房租金

    • 扣除范围: 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 扣除标准: (按城市类型划分)
      •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 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
      • 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 扣除主体: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
    • 所需材料: 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资料(备查)。
  7. 👵 赡养老人

    • 扣除范围: 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含)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扣除标准:
      •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2023年1月1日起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
      •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分摊方式包括均摊、约定分摊、指定分摊(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 所需材料: 被赡养人身份信息(如身份证),非独生子女需留存分摊协议(备查)。

📝 重要提示

  • 扣除前提: 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才能享受扣除。通常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或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在每月预扣预缴时办理。
  • 信息留存: 纳税人需要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保存至少5年),无需在申报时提交,但税务机关可能会在事后核查时要求提供。
  • 政策更新: 税收政策可能会有调整,请务必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 多项扣除: 纳税人可以同时享受多项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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