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这通常指的是我国针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的一项重要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核心内容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定标准的部分,减按较低的实际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效果相当于将法定25%税率大幅降低(远低于减半)。

以下是该政策的详细解读:
政策依据(核心文件):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 最新延续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将优惠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适用对象: 小型微利企业
-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资产总额:按企业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
优惠内容(核心:实际税负远低于法定税率):
-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相当于应纳税所得额打25折)
-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本身也打折)
- 实际税负计算:
- 实际税负 = 25% (计入比例) × 20% (税率) = 5%。
- 相当于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内的部分,实际征收率仅为5%。 远低于法定税率25%,也远低于字面意义上的“减半征收”(12.5%)。
政策执行期限:
- 该优惠政策的有效期目前为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关键要点总结:
- 不是简单地将25%税率减半到12.5%。 而是通过“减计应纳税所得额(25%)+ 优惠税率(20%)”的组合,实现了**5%**的超低实际税负。
- 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必须同时满足“非禁限行业、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四个条件。
- 应纳税所得额分段优惠已成历史: 在2023年之前(2019-2022年),政策对100万以内和100万至300万的部分实行不同优惠(如100万以内实际税负2.5%,100-300万部分5%)。自2023年起,政策统一为: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均按5%的实际税负征收。
- 享受方式: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自动享受优惠,无需额外审批或备案(但需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对企业的影响:
- 显著降低税负: 极大地减轻了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了其可支配利润。
- 鼓励投资与发展: 释放的资金可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技术研发、人员招聘等,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 激发市场活力: 普惠性政策惠及面广,有利于稳定就业、鼓励创业创新,增强市场活力。
重要提醒:
- 企业在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务必准确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以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税收政策具有时效性,请务必关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公告,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政策信息。
- 对于具体操作细节或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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