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完全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企业。
这两个概念分属不同的分类体系,并不互斥:
小微企业:
- 这个划分标准通常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它是根据企业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来划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统计和在产业政策、金融政策、财税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
- 划型标准非常具体,不同行业(如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有不同的门槛值。例如,对于工业企业,小型企业标准是:从业人员少于300人且营业收入少于2000万元;微型企业标准是:从业人员少于20人且营业收入少于300万元。
一般纳税人:
- 这是增值税管理上的概念,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来界定。
- 成为一般纳税人的主要标准是:
-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目前是500万元),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主动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 关键点: “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决定了企业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采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抵扣法)。

为什么小微企业可以是一般纳税人?
- 标准不同: 一个企业可能在资产、人数、收入规模上符合工信部的“小微企业”标准,但其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例如,一家年营业额600万的微型科技公司,员工只有15人),那么它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 主动选择: 即使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一家符合小微企业规模标准的企业,如果客户主要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或者自身业务需要抵扣大量进项税额,它也可以主动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以获得更好的税务管理和业务便利。
需要注意的要点:
税收优惠:
- 增值税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通常对应小微企业)常享受特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例如,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低征收率等)。一旦成为一般纳税人,这些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通常不再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抵扣法,税率为13%、9%、6%等。
- 企业所得税优惠: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这是企业所得税上的概念,标准是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均在一定限额内),无论其增值税身份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都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如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这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与增值税身份无关。
小规模纳税人 ≠ 小微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概念,小微企业是规模划型概念。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同时也是小微企业(因为规模小),但并非所有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小微企业(可能有稍大但未达500万销售额的企业)。反之,小微企业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能是一般纳税人。
总结:
“小微企业”描述的是企业的整体规模(人数、收入、资产)。
“一般纳税人”描述的是企业在增值税方面的纳税人身份。
一个企业完全可以在规模上属于“小微企业”,同时因为其年销售额超过500万或主动选择,在增值税身份上是“一般纳税人”。两者并行不悖,只是适用的税收政策(特别是增值税政策)会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