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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有害税收实践?

2025-8-6 16:01|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7| 评论: 0

摘要: “有害税收实践”(Harmful Tax Practices,HTPs)指的是某些国家或地区实施的税收政策或制度,这些政策或制度被国际社会(特别是经合组织 和欧盟)认为会扭曲国际贸易和投资流动、侵蚀其他国家的税基、破坏税收制度 ...

“有害税收实践”(Harmful Tax Practices,HTPs)指的是某些国家或地区实施的税收政策或制度,这些政策或制度被国际社会(特别是经合组织 和欧盟)认为会扭曲国际贸易和投资流动、侵蚀其他国家的税基、破坏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并助长有害的税收竞争(“逐底竞争”)。

核心目标是吸引高度流动性的活动(如金融、无形资产、服务等)或纯粹的“账目利润”,而不要求这些活动在当地有实质性的经济活动和价值创造。

什么是有害税收实践?

有害税收实践的主要特征和类型

经合组织(OECD)在识别有害税收实践时,主要关注以下特征:

  1. 低或零有效税率:

    • 对特定收入(尤其是离岸或金融活动)征收极低甚至为零的名义税率。
    • 即使名义税率不低,也可能通过大量特殊扣除、豁免、退税、抵免等方式,使得实际有效税率远低于标准税率。
  2. “围栏”政策:

    • 该优惠制度仅适用于非居民或特定的离岸活动,与国内市场隔离开来,本国居民或国内经济活动无法享受。
    • 人为制造“税收飞地”。
  3. 缺乏透明度:

    • 税收规则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不公开、不透明。
    • 存在保密条款,阻止与其他国家税务机关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换(如银行保密法)。
    • 给予特定纳税人秘密的、预先裁定的优惠待遇(“秘密预裁定”)。
  4. 缺乏有效的实质性活动要求:

    • 这是当前国际反避税工作的重中之重。 优惠税收待遇的给予,没有要求纳税人必须在当地进行真实、实质性的经济活动。
    • 例如:允许“空壳公司”、“信箱公司”或仅拥有法律形式而无实质人员、资产、经营活动的实体享受低税率优惠。纳税人可以轻松地将利润转移到低税地区,而无需将相应的经济活动(决策、管理、研发、生产等)也转移过去。
  5. 与国际通行原则不一致:

    • 与经合组织转让定价指南不一致(例如,允许将高额利润分配给几乎没有功能的实体)。
    • 在认定居民身份或来源地时采用宽松标准。
    • 允许与关联方进行不具商业实质的支付(这些支付可在高税国扣除,在低税国免税或低税)。

为什么有害税收实践被认为是有害的?

  1.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企业利用这些制度将利润从实际产生经济活动和价值的地方(通常是高税率国家)转移到低税或零税地区,导致前者税收流失。这就是BEPS(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的核心问题之一。
  2. 扭曲资源配置: 投资决策可能更多地基于税收套利机会(哪里税低去哪里),而非真实的商业效率、市场潜力或资源禀赋,导致全球经济资源错配。
  3. 不公平竞争:
    • 国家间: 实施有害税收实践的国家/地区以牺牲其他国家税基为代价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吸引账面利润而非真实投资),迫使其他国家也降低税率或提供类似优惠,引发“逐底竞争”,最终损害所有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公共服务能力。
    • 企业间: 跨国公司比仅在国内经营的中小企业更容易利用这些制度,造成不公平的税收负担差异。
  4. 破坏税收制度的完整性和公平性: 损害公众对税收制度公平性的信任,认为制度被操纵,有利于富有的跨国公司和避税地。
  5. 助长避税和逃税: 为激进税收筹划、避税甚至逃税提供了便利条件,特别是结合缺乏透明度和信息交换时。

国际社会如何应对?

  1. OECD 有害税收实践论坛:
    • 负责识别和审查潜在的有害优惠制度。
    • 制定标准(特别是实质性活动要求)。
    • 推动成员国及合作伙伴改革或废除有害制度。
    • 其工作是OECD/G20 BEPS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欧盟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
    • 欧盟定期审查全球司法管辖区,根据税收透明度、公平税收和BEPS标准执行情况(特别是实质性活动要求)制定“黑名单”和“灰名单”。
    • 对列入名单的管辖区实施防御性制裁措施。
  3. 全球最低税率(支柱二):
    • OECD/G20 包容性框架达成的“两大支柱”解决方案中的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旨在通过设定15%的全球最低有效税率,直接打击利用低税管辖区转移利润的行为,极大地削弱了有害低税制度(特别是缺乏实质性活动要求的制度)的吸引力。

总结

有害税收实践的本质是通过提供与实质性经济活动脱钩的税收优惠,人为制造避税机会,导致其他国家税基被侵蚀、国际税收竞争恶化、资源配置扭曲和税收公平受损的税收政策。国际社会(尤其是OECD和欧盟)正通过设定标准(特别是实质性活动要求)、同行审议、列名单、实施全球最低税等措施,持续打击这类有害实践,以促进更公平、透明和可持续的国际税收环境。

简单理解: 如果一个地方只收很少的税(甚至不收税),却不要求公司真正在那里做生意(比如不需要有办公室、员工、实际经营活动),主要目的是吸引别国的公司把账面利润“放”在那里避税,那么这种税收政策很可能就被认定为“有害税收实践”。国际社会现在正联手打击这种不公平的“税收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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