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中,提高税收透明度和确定性是核心目标之一,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关键行动方案和措施类别:

一、提高税收透明度的主要类别
行动5:打击有害税收实践(考虑透明度和实质性活动要求)
- 强制自发情报交换:要求司法管辖区自动交换涉及优惠税制的裁定信息(如预约定价安排、裁定税务结果)。
- 实质性活动要求:对无形资产收入(如专利盒制度)要求实际研发活动,防止空壳公司避税。
行动6:防止税收协定滥用
- 主要目的测试(PPT):在税收协定中加入反滥用条款,阻止以获取税收优惠为主要目的的安排。
- 信息透明要求:纳税人需证明交易符合协定目的,税务机关可要求披露架构细节。
行动12:强制披露规则
- 要求中介机构或纳税人提前披露潜在激进的税务筹划安排(如跨境架构、转让定价安排),使税务机关尽早识别风险。
行动13:转让定价文档和国别报告(CbCR)
- 三层标准化文档:
- 国别报告:按国别披露收入、利润、纳税额和员工人数等关键指标。
- 自动情报交换:税务机关之间自动共享国别报告数据,提升跨境透明度。
行动14:争端解决机制改进
- 强制仲裁条款:在税收协定中加入仲裁机制,确保跨境税务争议及时解决。
- 相互协商程序(MAP)透明度:定期公布MAP案件数量和处理进度,增强程序可预测性。
二、提高税收确定性的主要类别
行动14:更有效的争端解决
- 建立监督机制(如BEPS包容性框架同行审议),确保各国遵守执行标准。
行动8-10:确保转让定价结果与价值创造匹配
- 修订转让定价指南,明确无形资产、风险分配和资本回报的税务处理规则,减少模糊地带。
- 提供具体案例(如营销型无形资产、集团内融资),降低税企争议。
行动7:防止人为规避常设机构(PE)
- 修订PE定义,明确规避行为(如佣金安排、合同拆分)无效,减少管辖权争议。
税收裁定透明化(行动5)
- 统一裁定披露要求,使企业预知税务处理方式,避免事后调整。
三、其他相关措施
- 数字经济税收挑战(行动1):
虽未直接归类,但支柱一(新征税权)和支柱二(全球最低税)通过统一规则增强确定性。 - 多边工具(MLI):
允许各国快速修订双边税收协定,批量落实BEPS措施(如反滥用条款、PE定义),提升体系一致性。
总结
类别 |
核心行动 |
关键措施 |
透明度 |
行动5、6、12、13 |
自发情报交换、强制披露、国别报告、反滥用条款 |
确定性 |
行动8-10、14、7 |
转让定价规则细化、强制仲裁、PE定义修订 |
执行工具 |
MLI、包容性框架 |
多边协定修订、同行监督 |
这些措施共同构建了全球税收透明度框架(如CRS、CbCR),并通过规则统一化和争议强制解决减少税基侵蚀,为企业提供更可预测的税务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