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 设立合伙企业的主要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康,或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如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等特定公职人员),不得成为合伙人。
- 合伙企业法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没有禁止性规定(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均可),除非其他法律有特别限制。
有书面合伙协议:
- 这是设立合伙企业的核心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签名盖章。协议内容需载明法定事项(见下文“材料准备”部分)。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 出资方式灵活: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非货币出资通常需要评估作价。
- 合伙企业法对最低注册资本没有强制性要求(实行认缴制),但合伙协议应明确约定。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 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 必须有固定的、符合经营需要的场所(注册地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如果拟经营的业务需要前置审批(如餐饮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教育培训需要办学许可等),则必须在申请登记前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二、 设立合伙企业需要准备的主要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略有差异,但核心材料通常包括: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 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全体合伙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包含企业名称、类型、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范围、合伙人信息等基本登记事项。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自然人合伙人: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 法人合伙人: 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该法人公章)。
- 其他组织合伙人: 提交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 外国(地区)企业/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 需提交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文件(港澳台地区有特别规定)。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 协议核心内容必须包括(《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 合伙事务的执行;
- 入伙与退伙;
- 争议解决办法;
-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 违约责任。
- 对于有限合伙企业: 协议还需特别载明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 确认各合伙人已按合伙协议约定履行了出资义务(认缴或实缴)。
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 租赁房产: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协议需载明地址、面积、期限等信息。
- 其他合法使用证明(如市场开办方证明、政府出具的使用证明等)。
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适用于合伙协议约定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提交的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如适用):
- 例如,设立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需要提交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如适用):
-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如危险化学品经营、餐饮服务、特种行业等),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登记):
- 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流程简述
- 核名: 向拟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部分地区已实现名称自主申报)。
- 准备材料: 根据上述要求,起草合伙协议,准备所有申请材料。
- 提交申请: 向企业注册登记机关(通常是区/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 审核发照: 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法定条件的,准予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 刻章 & 银行开户 & 税务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后,需刻制公章、财务章等,开立银行基本账户,并在规定时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现在多为多证合一,税务信息已整合到营业执照,但仍需到税务局报到并核定税种等)。
重要提示
- 咨询当地登记机关: 最准确的材料清单和要求,请务必咨询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政务服务大厅,或查询其官方网站。
- 合伙协议至关重要: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宪法”,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风险分担、决策机制等,强烈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起草或审核,避免日后纠纷。
- 区分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考虑专业机构: 如果对流程不熟悉,可以考虑委托玖邀开业专业的工商注册代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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