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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上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流程指南?

2025-7-17 11:27|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1| 评论: 0

摘要: 2025年上海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详细流程指南,结合了当前规定(截至2024年)并考虑了可能的延续性。请注意,政策可能会有微调,强烈建议在正式办理前咨询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取最官 ...

2025年上海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详细流程指南,结合了当前规定(截至2024年)并考虑了可能的延续性。请注意,政策可能会有微调,强烈建议在正式办理前咨询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取最官方、最新的信息

核心概念:

  • 二类医疗器械: 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压计、医用缝合针、医用口罩、避孕套、助听器、部分体外诊断试剂等)。
  • 经营备案: 从事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批发、零售、为其他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等),在开展经营活动前,需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上海为各区)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完成备案并获得备案凭证。备案≠审批/许可,是告知性、形式审查为主的程序。

2025上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流程指南?

2025年上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流程

  1. 前期准备与自我核查:

    • 确认经营范围: 明确你要经营的具体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可参考最新《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备案时需填报经营产品目录或覆盖相应分类编码。
    • 设立符合要求的企业主体:
      • 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或类似表述。
      • 企业类型: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需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
    • 配备符合要求的人员:
      • 企业负责人: 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
      • 质量负责人(关键): 通常需要具备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如医学、生物、化学、护理、药学、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需具备3年及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离职证明等)。质量负责人不能在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兼任。
    • 建立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和库房(如适用):
      • 经营场所: 需有固定、独立的场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应具备基本的办公条件(如电脑、电话、文件柜等)。面积无硬性要求,但需满足实际经营和储存(如需)需要。纯零售(无库房)的门店,其经营场所即销售场所。
      • 库房(如需贮存):
        • 需有与经营规模、产品特性相适应的独立库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部分区域如浦东可能有更严格要求)。
        • 库房地址需在营业执照地址或备案提交的经营地址范围内,或提供租赁合同。
        • 具备符合产品贮存要求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调控与监测设备(常温、阴凉、冷藏、冷冻)、避光、通风、防虫、防鼠、防火、安全防盗设施等。经营有特殊温湿度要求的产品(如体外诊断试剂),必须有相应条件的冷库/冷藏设备并验证。
        • 库房应分区管理: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发货区等,标识清晰。
        • 注意: 如果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贮存配送,可免于设置自有库房(需提供委托协议和受托方资质证明)。
    •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立覆盖采购、收货、验收、贮存、销售、出库、运输、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职责、程序文件和记录表格。
      • 核心制度至少包括: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职责;质量文件管理;采购、收货、验收管理;贮存、养护、出入库管理;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不合格品管理;退货管理;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培训与健康管理;医疗器械追溯管理;质量投诉、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等。
      • 重要: 这些文件需要在备案时提交目录,并在现场核查时提供原件备查。
  2. 在线填报备案信息:

    • 登录系统: 访问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 ,找到“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或相关入口。
    • 注册/登录: 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CA证书)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
    • 选择事项: 找到“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首次)”等相应模块。
    • 在线填报: 根据系统指引,如实、完整、准确地填报以下信息:
      • 企业基本信息(名称、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等)。
      • 经营方式(批发、零售、批零兼营、为其他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等)。
      • 经营场所地址、库房地址(如有)、面积、功能布局、设施设备情况。
      • 经营产品范围(按分类目录填报类别、分类编码、产品名称)。
      • 质量负责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职称、工作经历证明等附件上传)。
      • 委托贮存配送信息(如适用)。
      • 提交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清单。
    • 上传电子材料: 按要求扫描上传所有所需证明文件的清晰彩色PDF或图片(见下方材料清单)。
    • 核对提交: 仔细核对所有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
  3. 提交书面材料(根据要求):

    • 虽然上海大力推进全程网办,但根据实际情况或系统提示,可能需要在提交在线申请后,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指定的受理窗口)提交一套与网上一致的纸质备案材料(加盖公章)。
    • 材料清单(通用要求,具体以系统提示和窗口要求为准):
      1.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系统填报后打印,签字盖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质量负责人的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前单位离职证明等,加盖公章)。
      5.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6.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布局图(标明面积、功能区划、设施设备位置)及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地址需与营业执照或实际经营一致。
      7. 经营设施、设备目录(如温湿度计、货架、空调、冷库设备、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等)。
      8. 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加盖公章)。
      9.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如有使用,特别是经营需冷链管理或植入介入类产品的)。
      10. 经办人授权书(如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1. 若委托贮存配送: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被委托方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被委托方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加盖双方公章)。
      12. 其他相关材料(如承诺书等,按系统或窗口要求)。
  4. 受理与形式审查:

    • 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在线申请和(如需)纸质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
    •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发放《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电子版或纸质版)。
    •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 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限内补正。
  5. 现场核查(可能发生):

    • 重要变化: 根据“放管服”改革精神,上海对二类经营备案普遍采取“先发证、后核查”或“承诺制+随机核查”的方式。即备案部门在做出备案决定时,通常不进行现场核查,会在备案后的一定时间内(如30日内)或按计划进行事后监督检查
    • 核查重点: 现场核查会核实经营场所、库房(如有)的真实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核查质量负责人是否在职在岗;检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检查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并能满足要求;核对备案信息真实性等。
    • 核查结果: 若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备案信息严重不符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监管部门有权要求限期整改,甚至撤销备案凭证。
  6. 领取备案凭证:

    • 备案通过后,企业可在系统上下载打印电子《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部分区或根据企业需要,也可到受理窗口领取纸质备案凭证
    • 凭证内容: 备案编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备案部门、日期等。
  7. 备案后注意事项:

    • 凭证公示: 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置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电子凭证可打印展示)。
    • 信息变更: 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如名称、住所、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经营范围、质量负责人等关键信息),应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备案部门提交变更备案申请。流程与首次备案类似。
    • 延续/年度报告: 二类经营备案凭证长期有效。但上海(及全国)通常要求企业每年第一季度通过系统提交年度自查报告(或年度报告)。务必关注官方通知,按时提交。
    • 持续合规: 必须持续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 确保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所有经营活动按要求记录并存档。
    • 产品可追溯: 按规定建立并实施产品追溯制度。

关键要点总结与提示

  1. 核心前提: 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二类器械销售,有符合要求的质量负责人、经营场所/库房(或委托证明),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 办理部门: 企业注册地所在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政务服务窗口)。
  3. 主要方式: 全程网办为主(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网通办平台),可能需要同步提交纸质材料(以各区具体要求为准)。
  4. 核心材料: 备案表、营业执照、人员(尤其质量负责人)证明、场所库房证明、设施设备目录、制度文件目录、委托协议(如适用)。
  5. 核查方式: 先备案,后(可能)核查。切勿认为拿到备案凭证就万事大吉,必须确保实际条件持续符合法规要求。
  6. 时效性: 形式审查通过即发证,速度快。但后续监管严格。
  7. 变更与报告: 关键信息变更需30日内申请变更备案;关注并按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再次强调: 以上流程基于当前有效法规整理,2025年具体执行细节请务必以办理时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最新官方指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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