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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注册有限合伙公司有什么要求?

2025-6-13 17:32|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6| 评论: 0

摘要: 在上海注册有限合伙公司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一、合伙人要求数量与类型至少2名合伙人(上限50人),其中至少1名普通合伙人(GP)承担无限责任,其余可为有限合伙人(LP);普通合伙人可为自然人或法人,有 ...
在上海注册有限合伙公司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

一、合伙人要求

数量与类型‌

至少2名合伙人(上限50人),其中至少1名普通合伙人(GP)承担无限责任,其余可为有限合伙人(LP);
普通合伙人可为自然人或法人,有限合伙人可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务员、现役军人等特殊职业人员不得作为合伙人;

资质条件‌

自然人合伙人需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不得担任普通合伙人;

二、企业名称规范

名称必须包含“有限合伙”字样(如“上海XX有限合伙企业”);
需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避免与已有企业重名;

上海注册有限合伙公司有什么要求?

三、注册地址

需提供上海市内商业用途的实际经营地址证明(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部分区域允许使用园区虚拟地址(需合规);

四、合伙协议

需书面协议并全体签署,明确出资方式、利润分配、责任承担等条款;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需约定认缴出资额及期限;

五、注册资本

采用认缴制,无最低金额限制(特殊行业除外);
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

六、其他要求

经营范围‌:若涉及金融、医疗等特殊行业,需办理前置审批;
责任划分‌: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并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管理;

附:常见限制

有限合伙人数量不得超过50人;
名称中不得使用“公司”字样,需与公司制企业区分;

建议注册前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核验名称并咨询玖邀开业专业机构审核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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