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企业简易注销申请被驳回的常见情形及对应依据: 一、企业资质问题 经营异常状态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存在未处理的工商异常(如未年报、地址失联等) 特殊企业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需走普通注销程序).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财务与税务问题 未结清债务 存在未清偿的债权债务(含员工工资、供应商货款等) 有未申报或未缴纳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税务异常 未完成所得税清算申报. 领用发票未核销(含代开发票). 三、法律与行政限制 司法程序影响 涉及未结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 股权/资产被冻结、抵押或出质. 程序违规 简易注销公示期不足20天或公示信息错误. 提交虚假承诺书(将导致注销被撤销并列入失信名单). 四、其他限制情形 分支机构未先行注销. 存在未处置的资产(如房产、股权投资等). 法律法规要求前置审批但未完成. 五、特别提示 每家企业仅有1次简易注销申请机会,失败后需转普通程序. 若因“经营异常”“股权冻结”“分支机构未注销”三种情形被驳回,异常状态解除后可重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