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规定如下: 一、公告期时长 标准公示期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公告,公示期为20天. 部分特殊情形(如公告期满日为节假日)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例外情况 若公告期内被债权人或监管部门提出异议,需转为普通注销程序(公示期45天). 二、后续办理时限 申请窗口期 公告期满后需在20天内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注销申请. 最长可延长至30天(需主动申请). 审核时效 材料齐全情况下,登记机关通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三、注意事项 外资企业、存在行政处罚或债务纠纷的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 每家企业仅有1次简易注销申请机会,失败后需转普通程序. 建议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时跟踪公告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