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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设立条件及流程

2025-5-29 20:47|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36| 评论: 0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一、主体条件:合伙人1. 人数要求:至少2名以上合伙人。2. 资格要求:-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一、主体条件:合伙人

1. 人数要求:至少2名以上合伙人。
2. 资格要求:
-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如公务员、法官等)不得成为合伙人。
-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成为有限合伙人)。

二、书面合伙协议

1. 必备性:全体合伙人必须共同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2. 协议内容(核心条款):
-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 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 合伙人姓名/名称、住所;
- 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 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方式;
- 合伙事务的执行;
- 入伙与退伙;
- 争议解决办法;
- 解散与清算等。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及流程

三、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

1. 出资形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也可用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人可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可)。
2. 出资要求:无最低资本限额,由合伙协议约定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四、企业名称与经营场所

1. 名称要求:
- 名称中需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字样。
- 不得使用“公司”字样,避免与公司混淆。
2. 经营场所: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注册地址)。

五、法律登记程序

1. 申请登记:向企业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
- 登记申请书;
- 合伙协议;
- 合伙人身份证明;
- 出资权属证明;
- 经营场所证明等文件。
2. 领取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颁发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成立。

六、其他条件

- 经营范围: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如金融、军工等需特别许可)。
- 特殊类型要求:
- 有限合伙企业:需至少1名普通合伙人(GP)和1名有限合伙人(LP)。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

温馨提示:

1. 责任形式: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 协议优先:合伙企业内部关系以协议约定为准,建议明确权责条款,避免纠纷。
3. 税务处理:合伙企业实行“先分后税”,合伙人需就分配的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自然人)或企业所得税(法人)。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9条、第11条、第14条、第16条、第61条等。
建议设立前咨询专业律师或市场监管部门,确保符合最新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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