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方法是一种简化的增值税征收方式,适用于特定类型的企业和业务。以下是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企业类型和业务范围: 一、小规模纳税人 定义: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限额的纳税人,通常指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企业。 适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固定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 二、特定行业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共客运、地铁、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 三、建筑服务: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老项目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四、不动产销售与租赁: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五、金融服务: 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六、其他服务: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相关服务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 七、 特定业务 销售自产货物: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自产的电力。 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自产的自来水。 自产水泥为原料的商品混凝土。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生物制品。 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罕见病药品。 八、销售固定资产: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九、特殊情况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用资管产品过程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提供物业服务的纳税人:向接受方收取的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费后的余额,按简易计算方法计算增值税。 自来水公司:销售外购的自来水。 寄售商店:销售寄售物品(含个人寄售的物品)。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