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首页 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 查看内容

合伙协议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

2022-5-6 21:35|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304| 评论: 0

摘要: 一、合伙协议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 ...
一、合伙协议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

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1、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所以,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期限是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

合伙协议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


二、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谁?

(一)只能是诉讼当事人,一般为被告,第三人也有权提出。其他诉讼主体或诉讼外主体即使有不同意见,仍不构成法律上的管辖权异议主体。

(二)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

(三)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以法定方式提出。即在人民法院受理相应案件之后,管辖权异议主体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以书面方式以外如口头方式提出无效。

合伙协议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


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1、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如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法院的管辖。

2、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只要是第一审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又能够对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合伙协议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按期提出的,法院才审查,逾期提出的,法院便不予审查。

管辖权异议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处理行政案件时,只有诉讼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只能在一审法院中提出,对二审法院是不能提出的,当事人接到应诉通知后,10天以内认为管辖权存在异议的,要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合伙协议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阅读

更多热门推荐
三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三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一、三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
什么是人合,什么是资合
什么是人合,什么是资合
什么是人合,什么是资合1、人合公司:以股东个人条件作为公司信用基础而组成的公司,人合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必须以个人的全部财产清偿公司债务。2、资合公司:一个或数个以
合伙企业的委派代表是什么意思
合伙企业的委派代表是什么意思
合伙企业的委派代表是什么意思合伙企业和一般的公司是不一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他的职务相当于法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属于什么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属于什么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属于什么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企业的特例,由2名以上50名以下的合伙人设立,但至专少有一名普属通合伙人.投资人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新的标准,我国的企
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首先,我们要清楚明白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两者是不同的组织形式,设立依据的法律法规也是存在差异的。主要区别如下:一:法律地位不同有限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的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