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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内容应包括哪些内容

2020-10-14 16:16| 发布者: knnliang| 查看: 1082| 评论: 0

摘要: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三条 【合伙协议内容】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三)执 ...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三条 【合伙协议内容】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条文注释本条是对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特别规定。

注意,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可以相互转变,但是必须保证转换后的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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